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入库时间:2012-05-04|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榕财综[2012]18号

为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依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福建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闽财办〔2010〕21号文印发),我们制定了《福州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附件:《福州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

福州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保障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要求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 ……
继续阅读(剩余:95.14%)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0520120240113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