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入库时间:2008-11-2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山西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晋财资〔2008〕139号

省直各委、办、厅、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略)

山西省财政厅

二○○八年十月十四日

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 ……
继续阅读(剩余:85.56%)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0464320240113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