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单位: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财资﹝2015﹞90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和落实管理职责,合力推进资产管理工作
(一)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各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进一步理顺和巩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强化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综合管理职能和主管部门的具体监管职能,进一步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对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管理主体责任,实现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