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杭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杭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入库时间:2009-06-04|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杭财综〔2009〕536号

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财政部和省、市有关规定及《杭州市市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办[2006]56号)、《杭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办[2008]7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杭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二OO九年六月一日

杭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总则

一、为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防 ……
继续阅读(剩余:89.59%)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0371320240113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