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财非税[2015]1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省直各单位:
《福建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3号,以下简称《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贯彻落实好《办法》是当前各级财政部门面临的一项重要工作,现就贯彻落实《办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办法》出台的重大意义
近年来,随着全省经济社会的发展,我省非税收入快速增长,已成为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支持地方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办法》的出台对完善我省非税收入法规体系,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依法征收非税收入,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理顺政府分配关系,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从源头和制度上防治腐败,促进我省经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