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规自发〔2023〕313号
各区人民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委、办、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以进促稳”主动实施规划,通过政策创新拓展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空间,持续完善城市功能,提高空间品质,根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等相关要求,我委制定了《北京市建设用地功能混合使用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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