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
宿迁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
入库时间:2019-02-10|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宿办发〔2019〕4号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宿迁市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宿迁市委办公室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宿迁市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打造全省营商环境最优城市。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宿发〔2019〕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

一、党政机关及国家公职人员与企业交往正面清单

全市各级党 ……
继续阅读(剩余:77.46%)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23553720240102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