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国资发〔2022〕1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遵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融资行为,加强企业融资事项管理,防范融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贵州省国有企业融资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所出资企业及其所属企业。
所出资企业,是指由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所属企业,是指所出资企业所属各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本办法中所出资企业及所属企业合称为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融资,是指企业因自身生产经营活动、投资活动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