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30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25号
《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经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5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5月30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营商环境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平等保护、诚实守信的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建立市场化、法治化、信息化的服务保障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