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营商办〔2021〕15号
关于印发《河南省营商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优化营商环境主管部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河南省营商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处理暂行办法》已经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9月27日
河南省营商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处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营商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规章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各级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