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1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十二次会议通过
2022年3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批准)
(上接14版)
第五十一条市、区人民政府及农业农村等部门应当培育和促进数字农业企业及第三方服务商发展,探索数字农业技术集成应用和产业化模式,推广数字农业技术标准规范应用,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
第五十二条市、区人民政府及网信、农业农村、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应当坚持数字基础设施的城乡一体化规划建设,加强农村宽带通信网、移动互联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等信息通信网络设施建设;完善信息终端和服务供给,构建面向农业农村的综合信息服务体系;推进公共安全、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等乡村治理数字化;加强农民数字素养培训,提高农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