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贵州省财政电子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贵州省财政电子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入库时间:2019-01-29|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黔财非税〔2019〕7号

省级各部门,各市(州)、贵安新区、双龙航空港经济区财政局,县(市、区、特区)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加强财政电子票据管理,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试点方案》(财综〔2017〕32号)《财政部关于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财综〔2018〕62号)和《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家电子文件管理“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17〕30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财政电子票据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黔财非税〔2019〕5号)等文件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等有关 ……
继续阅读(剩余:86.54%)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4313620231228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