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入库时间:2014-03-14|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省直各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财政厅

2014年3月14日

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省直单位)差旅费管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期间所发生费用,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但不包括因公出国(境)所发生的费用。

第三条省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国内出差内部审批制度,因公出差必须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等活动,严禁以公 ……
继续阅读(剩余:87.85%)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3293920231228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