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所出资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泉州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及其所属国有、国有控股、国有实际经营管理企业(以下简称所出资企业)的大宗物资、小规模工程建设项目、限额以上购买服务交易行为,建立公开透明、集中统一的采购交易机制,促进企业降本增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防范廉洁风险。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泉州市国资委规范所出资企业大宗物资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经研究决定,建立所出资企业大宗物资、小规模工程建设项目、限额以上购买服务集中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集中采购交易平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集中采购交易平台
依托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建立集中采购交易平台。所出资企业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5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