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福州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榕政办〔2018〕8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福州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4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州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动企业有效降低采购成本,规范大宗物资集中采购行为,促进干部员工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