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政办发[2017]109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市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意见》和《天津市市管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1月24日
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市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改进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国有企业的决策力、执行力和监督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6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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