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省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已经六届省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打造“诚信海南”,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征信业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中央编办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