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府〔2016〕17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十二个重点产业的决策部署,为深化旅游业改革发展,进一步提升海南旅游产业发展质量与水平,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快转型升级,构建富有海南特色的旅游产品体系
(一)打造海洋旅游新标杆。
1。做精做强滨海旅游。完善滨海旅游设施,丰富滨海旅游产品,引导滨海观光向滨海度假发展。打造海棠湾、亚龙湾、清水湾、石梅湾、神州半岛、龙沐湾、棋子湾、博鳌、海口西海岸等热带滨海休闲度假精品海湾。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