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国资统财﹝2012﹞32号)
各州市国资监管机构:
为进一步增强财务快报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加强经济运行质量动态监测,提高日常财务监管效率,满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现就加强和改进州市国有企业财务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财务快报工作。各州市国资监管机构要切实加强财务快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严格工作规范,严把数据质量关,确保数据的及时、完整。
二、实现全覆盖报送。各州市国资监管机构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现有财务快报工作基础上将本地区全部国有企业,包括县区级企业全部纳入财务快报监测统计范围,做到户数不重不漏。同时,各州市国资机构应从2012年2月开始,根据原已报送的《云南省地方监管企业名录库》中的监管企业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