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属企业:
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省属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根据《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及清产核资政策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云南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企业自身实际,遵照执行。
云南省国资委
2016年12月9日
云南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指导意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省属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根据《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资委令第1号)、《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2号)和《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规程》(国资评价﹝2003﹞73号)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本指导意见所称省属企业,是指云南省政府出资、授权省国资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