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资发〔2019〕28号
自治区属国有企业:
《自治区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已经国资委2019年4月3日第2次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并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自治区国资委
2019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国有企业职工切身利益,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