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国资〔2020〕31号
济宁市国资委
关于印发《济宁市市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各市管企业:
《济宁市市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国资委主任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济宁市国资委
2020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宁市市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
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市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权责清晰、约束有效的经营投资责任体系,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