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资委关于印发《所出资企业资产租赁和经营业务承包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福建省国资委关于印发《所出资企业资产租赁和经营业务承包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入库时间:2018-02-23|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闽国资产权〔2018〕30号)

各所出资企业,省产权交易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所出资企业及其所属企业的资产租赁和经营业务承包行为,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经委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将《所出资企业资产租赁和经营业务承包管理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福建省国资委

2018年2月6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出资企业资产租赁和经营业务承包管理工作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所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资产租赁和经营业务承包行为(以下简称“租赁(承包)行为”),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
继续阅读(剩余:93.32%)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23270520231208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