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国资财经〔2017〕1号
各市管企业,各区国资委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夯实国有企业资产质量,规范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财务核销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参照《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规则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5〕67号)等国家有关制度规定,经研究,制定了《天津市市管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市国资委反映。
(此件公开)
2017年3月24日
附件
天津市市管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以下简称市管企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