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市政府2018年政府规章计划项目,已于2018年12月27日经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现将《规定》制定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规定》的必要性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依法治国实践”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重要内容,也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部署要求的重要抓手。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各项要求,对于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