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
入库时间:2023-11-10|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发改价格〔2023〕15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决策部署,适应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的新形势,推动煤电转变经营发展模式,充分发挥支撑调节作用,更好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促进新能源加快发展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现就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加快推进电能 ……
继续阅读(剩余:84.80%)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0470720231111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