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区国有企业改革与脱困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区国有企业改革与脱困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入库时间:1999-07-2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宁政发[1999]63号

颁布日期:19990721 实施日期:19990721 颁布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固原行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用三年左右时间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企业初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基本摆脱困境,是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战略性目标。江泽民总书记反复强调,全面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是一个非闯不可、也绕不去的关口。从我区情况看,实现这一目标,时间紧,任务重,必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更加得力的措施,切实解决好企业改革与脱困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力争取得新的突破。为此,特作如下规定:

一、进一步拓宽企业改革与脱困的思路。当前,认识跟不上,缺乏紧迫感,畏难情绪,信心不足,坐等国家政策,坐等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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