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
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
入库时间:2023-01-3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江苏省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

第172号

《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已于2023年1月27日经省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省长:许昆林

2023年1月31日

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

第一条为了促进残疾人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包括: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相关优惠、奖励、补贴、便利政策的实施;相关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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